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关于消防安全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5   浏览次数:0

岁末年初,天干物燥,事故频发,为了降低校园安全风险,落实学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指示精神,结合全国消防月工作安排,现就我院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新设定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系部负责人对分管场地区域的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各部门、系部分解消防安全责任,实现分区二级管理,并将各分解区域准确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于11月25日前报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统一制作铭牌,由各部门按要求统一张贴。

二、各部门、系部11月25日开展对分管场地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查工作。

现将重点排查内容通知如下:

1.学院建筑设施、实验室、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及危险品存放、校内景观环境等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

3.食堂、超市、饮用水等食品安全隐患以及餐具消毒、卫生防疫等安全隐患。

4.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隐患。

5.校内存放纸制品、塑料瓶、废旧衣物等易燃品安全隐患。

6.校内机动车、电动车等交通安全隐患。

7.浴室安全用电、用水及防盗等安全隐患。

希望各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责任感,严格落实学院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三查”(日查、周查、月查),能整治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治,一时不能整治的务必整理记入部门台帐,并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报修国有资产管理处,并报送安全工作处,由学院统一整治。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互查工作。

由安全工作处牵头,11月25日-28日组织开展全院性安全隐患互查,由各部门、系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开展部门间互查,确保校园安全隐患无死角。

                    安全工作处

                        2020年11月15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二级网格化安全责任人名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