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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次数:0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李强主持大会,王沪宁宣读表彰决定,赵乐际、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352个模范集体、368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这是党和国家历史上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能够获此殊荣,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院近年来教育援藏工作的充分肯定。学院全体师生倍感振奋,备受鼓舞。

办学近四十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河北师范大学党委行政的支持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努力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援藏初心,牢记培养社会主义新西藏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办学生命线,创新构建多维育人体系,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百花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下一步,学院将继续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切实将“铸牢”教育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工作基础,体现办学特色,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培养既有坚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有现代化建设专业本领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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