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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0

各部门:

为夯实科研基础,激发科研活力,促进我校科研水平提升,培育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现开始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北师范大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以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河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为目的,凝练学术问题,积累前期成果,资助额度2万元。

2.一般项目:以鼓励教师增强学术积累,提高科研实力为目的,资助额度0.5万元。

3.校本研究专项:鼓励教师围绕学校发展重点工作开展研究,服务中心工作,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或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资助额度0.5万元。

4.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旨在鼓励我校教师产出精品力作,申报国家、教育部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重点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资助额度2万元。

5.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支持鼓励我校教师围绕国家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和时效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为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6.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属于学校人才类项目,以科研立项形式给予资助,纳入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具体资助额度以人事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2.一般项目和校本研究专项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的书稿须完成 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 60%)且不得与出版社签订合同。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得擅自出版,且须申请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4.校本研究专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及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面向全体教师,随时受理申报。

5.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①负责人首先将智库类成果报送至晏梁学智中心,学校定期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②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被职能部门采纳的智库类研究成果和未获得批示或采纳的智库类成果,学校予以不同额度的资助;

③获得批示或采纳的智库类成果负责人需将成果及证明的复印件报送社会科学处和晏梁学智中心各1份;

④获得资助的智库类成果以确认课题形式列入年度校内科研计划,同时办结。

6.2022年11月9日之前到校并履行人事手续的新入职和在职博士均可申报本年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者不得直接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题目申请;获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校本研究专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智库及应用对策研究基金。

8.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9.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内社科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除外),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10.校内各类项目只要在项目实施期间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立项,可免于结项,项目剩余经费可用于其获批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的直接费用支出。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按各类项目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书。

2. 将申请书及附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教务科研处路硕娅, 我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和推荐,推荐结果向全体教师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师大。

附件1:2022年度校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zip

教务科研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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