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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社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千年企盼,是人类共同的美好愿望,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和谐这一具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的理念,逐步赋于其新的内涵,成为当代中国新的文化理念。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党对于和谐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和谐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005年9月,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倡导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指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善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和谐。2006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和谐的思考、解读和诠释,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想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文化相结合的重要理论成果。深入分析和研究当代中国和谐理念及其内涵,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社会和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追求的目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为贵”,“兼相爱”、“爱无差”等和谐思想,体现了对“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也对实现社会的和谐进行了不懈的探索,1803年傅立叶在《论全面和谐》中,阐述了以“法朗吉”为基层单位的理想社会构想,并预言现存的不合理的制度将被新的“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欧文则试图在美国建立一个人与自然、工作与生活相和谐的“新和谐公社”,对和谐制度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他们所想象的和谐社会是根据抽象的伦理道德和理性原则设计出来的,因而不可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认为和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一种表现,只有通过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消灭“三大差别”,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中国共产党人把和谐作为社会建设目标的认识,经过了一个不断探索和形成的过程。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角度对未来的新国家进行了描述。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又提出要“建设一个独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统一的、富强的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年的国民经济恢复,党在1953年提出了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后来又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国共产党将现代化的目标从工业化发展为四个现代化,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工业与农业、交通和国防的关系出发,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是,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偏重于经济与科技,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出发,并不是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1980年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从两个文明建设扩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深化了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认识,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内涵。实践证明,“不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好,归根结底,都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载体上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
按照四位一体战略布局的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互协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发展。经济建设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建设则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是经济上的富强、政治上的民主、文化上的繁荣,还有社会的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表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并不是把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理想加以描述和憧憬,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实践行为,将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然而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违背了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如果继续坚持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将会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把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对立起来。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不仅会阻碍经济的增长,甚至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因此,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转向追求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而“天人合一”的自然哲学观,则把天地人当作一个整体,以期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和谐境界。
为了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通过提倡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通过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占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塑造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突出特点。传统工业化道路以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谋求发展,不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新型工业化道路正确地处理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发展科学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开发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从而把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具有“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的特点。物质和能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为工业化以来的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理论范式,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不是否定以经济建设为核心,也不是不要发展,而是使发展更加科学。我们不应当为了发展而对资源和环境巧取豪夺,竭泽而渔。我们要发展,要GDP的增长,但是是绿色GDP,我们的发展应当是在蓝天白云之下,绿水青山之中,而且要为后人留下余地,不能利在当代,危及子孙。
应当说,从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到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到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深化,以及对和谐理念的全新阐释。
三、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利益的分化逐步形成了一些新的利益群体,如私人企业主群体、农民工群体、失地农民群体、失业职工群体、失房居民群体等等。由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所产生的冲突,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集中反映了人民内部各社会阶层、各群体如何分享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物质利益成果问题。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
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以人为本,妥善处理日益突出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协调各个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第一,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孔子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公平正义是核心,要把公平正义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手段和目的。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导向,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在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公共社会事业建设,推动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完善,让各利益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使广大劳动人民既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又是财富的主要享用者。
第二,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把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公民作为受益对象,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构建覆盖全社会成员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协调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有利于扶助困难群众,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凝聚力,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全体社会成员实实在在地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
第三,建立矛盾疏导机制。通过有效地对话和协商,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市场经济导致社会利益多元化,各阶层利益在不断变化和扩张,由此带来的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形成的不同权利意识,要求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制度都实现和保障他们的利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建立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团体和信访部门的作用,着力推进以职代会、村民大会、民主对话、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等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不同利益群体有畅通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维护自身的权利。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利益群体都需要被尊重和保护。“意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才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当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解决矛盾中追求和谐,最大限度地整合不同的利益群体,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四、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倡导建设和谐世界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国与国之间相互交往不断增加,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国内和国际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在周边地区,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构建和谐地区与和谐亚洲;在国际社会,本着和平、开放、合作、和谐、共赢的外交理念,倡导构建和谐世界。
和谐是中华文明的价值取向,和为贵、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主张在“不同”的多样化和谐中求稳定求发展,而单一性的“同”无助于事物的发展。“存在差异,各种文明才能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强求一律,只会导致人类文明失去动力、僵化衰落。”建设和谐世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理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对外交往中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爱好和平、讲信修睦、协和万邦的文化传统。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就是主张通过弘扬崇高的品德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继而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好,进而使各国和谐相处。和谐世界的理念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也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和谐世界是“民主的世界,和睦的世界,公正的世界,包容的世界。”各国之间相互信任、和睦相处,建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通过公平、有效的安全机制,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各国主权平等,国际关系以法制和多边主义为基础,世界事务由各国协商解决,通过对话、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在沟通中增强了解,在了解中加强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使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的进步,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不同文明开展对话,取长补短,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相互借鉴,努力消除相互的疑虑和隔阂,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们相互包容、相互尊重、与人为善、以邻为伴使人类更加和睦,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战略选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反映出中华民族“天下情怀与道德理性”的品格。走和平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和平的发展、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和平发展道路的精髓是“中国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中国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和改革创新实现发展,同时坚持对外开放;中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开展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中国富民强国的国家理想;对外建设和谐世界,则体现着中国的世界理想。建设和谐世界的思想,既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又体现了当代中国新的外交理念。中国“和谐外交”理念,是中国传统和谐思想与现代互利共赢观念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我国各项外交政策和原则的升华。
综上所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指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当代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新的外交思维,更是当代中国一种全新的文化理念,这一新的文化理念从社会发展目标的定位到发展道路的选择,从实现当代中国社会的和谐到倡导建设和谐世界,这一新的文化理念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的结合,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的特色,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成为当代中国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实践行动。这一新的文化理念的形成,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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