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小型工程维修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0次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小型工程维修入围项目 比选人为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小型工程维修入围项目 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比选编号:HXZB-2020-0701-037
2.2 比选项目名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小型工程维修入围项目
2.3 比选范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小型工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入围供应商:两家。
2.4 项目地址: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内。
2.5 服务时间:2021年3月-2023年1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03 月 08 日至2021年 03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5室,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持下列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a.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b.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从其规定);c.资质证书;d.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6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官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比选人: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56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311-86263396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
联系人:薛旸、刘希
电 话:0311-86958901(招标部)、18533235302
电子邮箱:hxzb201@163.com(招标部)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财务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箱:hxzb228@163.com(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