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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次数:0

各部门:

2021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包括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优先支持依托一流学科开展的科学研究;优先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优先支持承担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教师;优先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

2.重点项目: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

3.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万元。

4.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并且不得同时申报 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2.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河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科〔2020〕9号】(社会科学处主页--政策文件栏)。

三、材料报送

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书应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其它类别项目只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字),汇总表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PDF格式交至教务科研处郭宏生。截止日期2021年1月6日。

                                                                        教务科研处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社会科学

附件2: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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