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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暑期零星维修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稿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0

第一章   磋商公告

1.项目名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暑期零星维修项目

2.采购内容: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暑期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天。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资格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报名开始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领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5,石家庄市泰华街168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

注:供应商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磋商会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9.本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乔老师  0311-862633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旸、刘希  0311-86958901、185332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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